在深圳,未成年人做亲子鉴定,必须取得监护人同意,这是正规司法鉴定机构的硬性受理门槛,没有监护人点头,机构依法不得受理。
法律依据主要有两个层面。一是《民法典》规定,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8至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父母是法定监护人,亲子鉴定涉及身份关系、户籍、抚养权等重大事项,必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。二是司法部及广东省司法厅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:被鉴定人是未成年人的,其监护人应到场见证并签署知情同意书;监护人不到场,鉴定机构不与监护人视频确认意愿的,也不得采样。
具体到办理场景,分两种情况。如果是司法亲子鉴定(用于上户口、诉讼、移民等),孩子本人必须到场采样,父或母作为监护人陪同,带齐双方身份证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本,现场填委托书、知情同意书并签字捺印;若只有一方监护人陪同,该方签字即可,但机构通常会提示另一方知情权问题,单方隐瞒容易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被质疑。如果监护人实在无法到场,可提前签纸质同意书,由司法鉴定人视频连线确认身份和意愿,作为变通。
如果是个人私下了解性质的亲子鉴定(不用于打官司、不上户口),理论上可自行寄样到检测公司,但正规机构遇到未成年人样本时,仍会要求监护人授权,否则可能拒收——因为未经监护人同意采集孩子生物样本,本身就有侵犯人身权益的风险。
年龄上也有细节:8岁以下由监护人全权代签;8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监护人签字同时,部分机构会征求孩子本人意见并记录;12岁或14岁以上少年,深圳多家机构会主动询问本人是否接受鉴定,孩子强烈反对时机构可能劝退。若父母一方失联、死亡或被剥夺监护权,由现存监护人单方同意即可;若双方都不同意但法院在抚养权、否认亲子关系等案件中认为必要,可由法院委托强制鉴定,这时走的是司法程序而非个人委托。
简单说:在深圳,未成年人做亲子鉴定,监护人同意不是“最好有”,而是“必须有”,否则正规机构不会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