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上户口要求做亲子鉴定,并不是随意设卡,而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》及广东省、深圳市户籍管理规定执行的,核心目的是确认血缘亲属关系、防止户口造假和拐卖儿童漏报。只有在出生证明或婚姻关系无法充分佐证亲子关系时,才会被要求提供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。
常见需要亲子鉴定的几种情形:
非婚生育随父落户:孩子出生时父母未领结婚证,若随母亲落户一般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;但如果要随父亲落户,因出生证上往往未记载父亲身份信息或无法确认父子关系,公安机关会要求提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。
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信息不全:孩子在家出生、超期未办出生证,或出生证上父母信息缺失、被涂改,无法单凭证件证明谁是孩子亲生父母,需先做亲子鉴定再补办出生证并落户。
出生证存疑或信息不符: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父母姓名、身份证号与现申请落户的父母不一致,或警方核查发现材料可疑,为排除买卖户口、冒用他人出生证等情况,会要求重新做司法亲子鉴定核实。
特殊收养或寻回户口:事实收养一直未办手续、被解救找回的被拐儿童恢复户口等,在缺乏法定出生或收养文书时,也需通过亲子鉴定确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予以登记。
注意必须是司法亲子鉴定(俗称"上户鉴定"),需所有当事人带身份证、孩子带出生证明到司法局备案的鉴定机构现场采样、拍照、按指纹,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才被深圳公安户政窗口认可。普通个人隐私版亲子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,不能用于上户口。
如果夫妻婚内生育、出生医学证明齐全且信息吻合、随父或随母任一方正常申报,通常不需要做亲子鉴定,直接带结婚证、出生证和户口簿去办即可。